JESSICA 是我曾经用过的一个英文名字,是小学的英文老师给我取的,事实上取名字那会她并不认识我,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固执的认为这个名字并不适合我,是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至少在那个时候是这样的,


然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在寻寻觅觅,断断续续的,却也无法找到让自己中意的英文名字,或者也有几个我挺喜欢的,但是当我听说的时候,通常它们都已经是身边的朋友们的名字了,Jessica这个名字就这样因着种种原因,被我一用就是将近10年,


我讨厌雷同,唯一让我欣慰的是,那个时候我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人叫Jessica,是的,我想我只是孤落寡闻罢了,我记的特别清楚,我是在一节索然无味的语文课上第一次很惊喜的发现这7个字母竟以相同的次序排列在一个铅笔芯盒子上,哈,原来JESSICA还是一个文具的品牌,相当有名,不久后我在我的一支自动铅笔上同样发现了这7个字母,于是,很笃定的认为,我跟这个名字是有缘分的,从此,也只买这个牌子的铅笔和铅笔芯(那个时候还在上小学,用自动铅笔写字),我还很骄傲的向着同桌炫耀过,嘿,看看,那上头都有我的签名呢,呵呵,的确,于JESSICA不是没有半点感情可言,


后来很长的一段的时间里,我又改了无数个英文名字,边说边忘着,到了最后发现唯一记得的只有JESSICA,我嘲笑自己太做作,不就是一个名字嘛,再以后别人问我,便很自觉的说叫“JESSICA”,那段时间,我似乎渐渐的已经开始接受这个名字了,


书上说,JESSICA这个名字有上帝的宠儿的意思,书上又说大部份人认为Jessica是个甜美,美丽,受欢迎的女孩,有些人认为她是个美丽骄纵的富家女孩,其他的人则认为她是个难以驾驭的女强人,


原来这个名字也是如此受欢迎的,虽不似MARY,ANN,LILY那般叫的遍地开花,却也连续好几年位居美国名字排行榜首位,我不免有些闷闷不乐,此后,接二连三的遇见了一些叫JESSICA的人,有几个还成了朋友,后来又听说有个很有名的歌手叫JESSICA,知道有个时装的牌子也叫JESSICA,发现一本杂志的名字还是叫JESSICA,我突然觉得JESSICA好庸俗,


其实,最庸俗的那个是我自己,真正让我下决心非改名字不可的理由,说出来很荒唐,是妒忌一个女人,是厌恶一个男人。于是,只要跟他们沾一点边的东西,我一样也不稀罕,我可以统统抛弃不要。

当然我依旧可以把我的理由修饰的冠冕堂皇,说得振振有辞,没错,我讨厌这个名字,讨厌它叫起来时的拖沓,讨厌它拼写时的不流畅,讨厌它在一本小说里是一条狗的名字,最最最最讨厌,一喊它便有一群人回头,


我就这样一声不吭地改了名字,SARA,说出来也许没人会信,这个名字是我自己信笔涂鸦胡乱拼写出来的,忽然有一天当我绝望地发现大街上叫这个名字的人甚至比叫JESSICA的更多,只是无论如何,我想我不会再改名字了,


或者有一天,听见背后有人轻唤“JESSICA”,我依然愿意回头微笑……




现在再看一下这篇日志,觉得自己那个时候还真矫情,写得还真滑稽。。。好吧,早期闹剧,签订完毕!

无论是Jseeica 还是 Sara,不过一个名字。   200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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