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这是一篇写给你看的日志。
大爷,天又要亮了,我又一个晚上没有睡觉。
大爷,我用了三分之一个晚上难过,三分之一个晚上看我自己的早期日志,三分之一个晚上看你的早期日志。
然后我不得不承认,我们都变了。
以前很讨厌听别人说,你变了。现在渐渐觉得,其实变,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没那么晶莹剔透,也就没那么易碎。
大爷,你的博客里第一次出现我的名字是2006.1.31,是大一第一次放假回家。我忽然想用“可爱”来形容那个时候的我们,嗯,不只是我们两个人。比如我穿了一双很雷人的网袜,比如你很雷人的只接了两撮头发。后来我们还异口同声地说,你同桌那天穿得很雷人,以至于后来我们都渐渐和她疏远。现在想想,也许是她觉得我们雷人,渐渐疏远了我们。嘿嘿。
可是大爷,那个时候我们多么开心,在amber爸爸的KTV,有说不完的话。
可是大爷,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熟悉。虽然我的笑容很公式化地对你保持了整个高二和高三。虽然你在我的同学录上洋洋洒洒地留了一大段话。可是大爷,我们要承认那个时候我们不熟悉。
大爷,我常常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在香港你在广州,如果不是因为amber的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我写博客你也博客,并且我们爱好互相偷玉枕纱厨窥……我们会那么好么?但是,缘分这种东西,就是缘妙不可言的!!!
所以大爷,我是多么庆幸,有那么一个你,后来成为了我的大爷!
大爷,我已经无从考证,我的第一篇日志日志出现你,是什么时候的事,因为我的日志被搬来搬去,时间都已经乱了。但是大爷,你知道的,去年10月那次来广州,真的对我而言,是长那么大屈指可数很开心很开心的一次经历。那段时间,我过得很艰难,无论是宁波还是香港,两个城市都让我难过。于是当我离开广州,在回来的九广东铁上,我的眼泪就莫名其妙的掉了下来。
大爷,去年暑假的尾声,我们一起去动物园散步;我们去酒吧,对着酒吧里的红男绿女评头论足。你来HK,我们很勇敢地用宁波话骂走了黑人,又被一个同样讲宁波话的老太婆欺骗,最后我们还被“隔离”了……不知不觉我们竟然有了那么多值得回忆的小回忆。
大爷,我们分享歌,分享图,分享书,分享八卦,分享心情,后来分享淘宝,分享败家,分享xiu事……在昨天晚上,我们还很伟大的分享了两个想象中从天上掉下来的男人!
大爷,我想我们都是寂寞的人,我们都是勇敢的人,我们都是简单的人,简单到连失去也可以看得很简单。
大爷,我们都是在生气的时候难过的时候习惯一声不响的人,沉默也许比哭喊更可怕。可是现在我们还有对方能说一句:我很难过……虽然说完这句话以后,常常是没有下文,可是我想如果有个人可以让你对着她毫无顾忌地说自己无论何时何地的心情,也是一种幸福。很幸福。
大爷,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你,了解我不是真的习惯一个人。我也不想弄假成真,把孤独当作我的本能。
大爷……肉麻话,我不擅长说。很多要说,忽然眼睛就先酸了。
最后,偶很兴致勃勃地去下载大爷在某篇早期博客推荐的奶茶的《一整夜》,想拿来当这篇日志的背景音乐,可是偶紧接着就发现,那是一张专辑名,不是歌……
大爷,我又被我自己雷到了。嘿嘿~~~大爷,现在天完全亮了。
大爷,但愿你看到这篇文章,不会被我雷到~~~哈哈!
大爷今天逃课,
本来准备懒懒得睡觉,无奈被一个电话吵醒
于是习惯性打开电脑,习惯性打开自己的BLOG,然后连到你的BLOG
看完这篇
大爷心里暖暖的..